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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学生缴费须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12-31  浏览次数: 1107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函授学生须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之内上缴本学年学费,不得拖欠学费。为方便学生及时缴纳学费,提供以下两种缴费方式:

  1.财务处现场缴费

  请于上班时间(每周二、四)到学校财务处(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路校区东二楼126)办理缴费手续(只能刷卡,不收现金)。

  2.转账

  户名:郑州轻工业学院

  开户行:工行郑州东风路支行

  账号:1702221709024910185

  转账用途:××级×××同学函授学费

  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汇款凭证(不能提供缴费凭证的同学,将不能证明你是否已缴纳学费),于上课期间交给班主任处,换取学校正式缴费发票。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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