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2020〕22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233号等文件精神及《郑州轻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修订),我校对学信网在籍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校生数据进行了整理核实,经学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学生因超过规定学习年限,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徐亚茹等47名学生注销学籍。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如以上学生对注销学籍处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郑州轻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并履行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送达,将正式注消学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01221,86601217
附件:2024年注销学籍学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