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6〕506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56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结果和终身教育课程开发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323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5年已通过首次评价的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请相关单位课程负责人对照立项文件认真核对课程信息,确认是否属于本次评价范围。
二、评价程序
评价分校级自评和省级评价两个阶段:
1.校级自评。各课程依据《河南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和《河南省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结合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对立项课程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每门课程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自评表》(附件1),学校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汇总表》(附件3),并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2.省级评价。省教育厅将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重点对课程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等进行评议,综合学校自评结果,确定各课程本次评价结果。
三、结果运用
本次评价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评价不通过的课程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并在后续课程建设项目中核减该单位申报指标。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56号)要求,两次评价结果均为通过的课程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具体安排
9月28日—10月7日:各课程负责人对照评价要求,整理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完成自评表、汇总表及自评报告撰写。
10月8日:各课程负责人将自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10月9日—10月10日:学校完成材料审核、盖章,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并完成网上申报。
请各课程负责人以上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压实评价责任。各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课程评价工作,切实履行立项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照建设标准逐项开展自评,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结论,确保评价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以评价为契机,推动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水平整体提升。
2.严明纪律要求。各课程须对评价材料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逐门课程核实运行数据。将课程运行数据(仅在省平台展示的课程,须加盖建设运行平台公章)作为佐证材料上报。对虚报数据、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课程立项建设资格。
3.严格时间节点。请各课程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上报材料报送工作,同时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enan.icve.com.cn/)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立项建设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01228
电子邮箱:550952140@qq.com
材料报送地址:东风校区东一楼104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工作的通知(1).pdf
2.
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自评表等.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