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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1-09-26  浏览次数: 81

各党支部:

    为了做好我校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四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在校二、三年级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支部负责确定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二、培训时间:2011年10月13日-2011年11月2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现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形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讲授、学员自学和分组讨论相结合。

四、培训要求

    1、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分校区上课,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学员在各自校区上课。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要确定一名教师党员作为党课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管理工作。党课负责人要组织学员按时上课并做好课堂考勤;要组织学员自学和分组讨论;要检查学员的听课笔记和学习体会。

    3、各党支部在选送参加培训学员时,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进行推荐,确保学员的质量;本学期因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保证上课时间的入党积极分子暂不推荐参加培训。

    4、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认真记笔记、参加分组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学员在培训期间要按时上课,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在课前向本单位党课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因事缺课累计2次以上者或无故旷课1次者,取消学员资格。学员请假情况由各单位党课负责人提前报告党委组织部,培训期间党委组织部将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6、党课结束后,各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学员考试,根据学员考试成绩、考勤情况和上党课表现情况等,给出学员综合成绩,并指导学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鉴定表》(附件3)。

    7、各党支部党课负责人在本期党课结束后一周内将学员的结业鉴定表(一式两份)和成绩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党总支,党委组织部根据学员成绩颁发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

    第三党总支负责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学员人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授课教师由党总支具体安排,请各支部于10月12日(周三)前报党总支。

附件:1、《教学进程安排表》;

     2、《学员名单汇总表》;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鉴定表》。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第三党总支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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