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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要求申请学士学位的2016届函授教育毕业生到校本部参加毕业答辩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16-05-04  浏览次数: 1389

郑州轻工业学院各函授站():

  为规范函授站点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郑州轻工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6届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需于2016512日到郑州轻工业学院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必须经中国知网 “大学生防抄袭系统”检测。复制比≤30%,方可参加答辩。逾期未参加及答辩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授以学士学位。

  各函授站()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对照站点内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到人,并要求学生将电子版毕业论文(以函授站名称+专业名称+学生姓名命名)于201655日前发送到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育科,邮箱:1462376297@qq.com

郑州轻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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