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函授站: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转发给大家。望各函授站认真研读,把握好工作节点,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于6月30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加盖公章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本部。
附件:
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docx
郑州轻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