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轻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教学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李建华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3421

各备案校外函授站点: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20212025 年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特别强调“评估方法”一栏中的内容,逐一逐项填写,不得缺项,并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准备相应支撑材料,425前将对各站点评估材料进行检查,430日前提交校本部。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电话:0371-86601228

邮箱:550952140@qq.com

附件一650-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2021—2025年)的通知(10月1日前申报).pdf

附件二自评报告材料汇总材料样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