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5月初申请人向所在教学点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论文及成绩、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郑州轻工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等。
2.教学点审核成绩、初审、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报继续教育学院。
3.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门受理学位申报材料,对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的资格、材料等进行初审,并形成工作报告,拟定学位授予名单。
4.5月中旬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拟授学位名单审核,确定拟授学位名单。
5.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拟授学士学位名单。
6.校学位委员会报省学位办,审批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7.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门办理学士学位证书
8.证书发放。
学士学位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 学 号 |
| 学习形式 |
| ||
专 业 |
| 层 次 |
| 学制 |
| ||
入学、毕业时间 |
| 联系电话 |
| 课程成绩 是否全部 合格 |
| ||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
| 评定成绩 |
| ||||
参加学位外语考 试的情况 |
通过(是 、否) |
申请学士 学位类别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工学、艺术学 、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等) | ||||
|
| ||||||
审核意见 |
教务部审核: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
继续教育学院学 位分委员会审核 意见 |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1、提出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郑州轻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2 、通过学位外语统一考试者, 才能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